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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


关于印发 《陕西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2-05-31 | 浏览:643次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高校、院所、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做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实施前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如有突出问题、创新做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等,请及时反馈省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25

(联系人:蔺朝阳 029-63916862 SXZLGLC@126.COM

陕西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161日施行的《专利法》创设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目前,《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审查规则在修订中,开放许可制度处于过渡期内。为丰富专利许可模式,提升专利转化成效,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做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准备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期限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1130日。

二、工作目标

(一)探索经验模式。探索专利开放许可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措施,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规则体系。

(二)实现有效推广。向各市场主体、创新主体特别是在陕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宣传开放许可制度,辅导专利权人运用开放许可制度,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实施做好准备。

(三)形成转化成果。实施期内,全省30以上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提交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声明,涉及专利数量1000件以上,达成专利许可合同100项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信息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西安)试点平台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官网为陕西省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信息发布主平台。鼓励省内、外其他合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发布开放许可声明信息。

1.声明格式。专利开放许可期限最低不少于1年。专利权人填写提交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声明表格模板(附件1),对本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等事项作出承诺。

2.声明核验。信息发布主平台对提交声明专利的有效性、当前许可状态等情况进行核查。对于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可以提示并予以指导。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声明的,专利权人还应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3.声明发布。信息发布主平台集中公开发布许可信息表。公开发布的信息包括专利号、专利权人名称、发明名称、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和标准、许可期限、专利权人联系方式等数据项。许可信息表以网页链接、接口调用等方式进行共享,在有意愿和条件的知识产权运营等平台上进行展示发布,扩大受众面、提升成交率。

(二)开展供需发动和渠道拓展

1.供需发动。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试点高校,承担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有较多专利资源的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积极参与试点各项工作,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适用于多地实施的专利技术参与试点。鼓励有专利技术需求、技术消化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单位根据专利权人公布的许可条件,快速达成许可。支持和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参与试点工作。

2.渠道拓展。根据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信息的分类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与相关领域企业进行精准匹配和定向推送,提高公众对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获取的便利度。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展会、知识产权入园惠企互动等形式,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建立专利开放许可台账,对许可双方达成许可后的专利实施成效进行跟踪。

(三)做好定价指导等配套服务

1.定价指导。专利权人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十三五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专利实施许可统计表》金额或费率中同行业平均许可金额或费率,实现相对科学、公允、低成本定价。鼓励专利权人进行阶段性免费许可,探索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更好激发许可需求方积极性,以合理有效的方式扩大许可收益。

2.交易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受信息表中发布的许可条件的,原则上专利权人应遵守声明承诺,不得拒绝达成许可。许可双方可参照《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模板》(附件2),自行协商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做好合同备案。专利权人提交许可信息表后进行专利权转移的,应当提请省知识产权局撤回已公布的信息。

3.纠纷处理。对许可双方就许可内容产生的纠纷,积极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以及司法等渠道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决,依法维护好许可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支持措施

(一)业务指导。省知识产权局与教育、科技、国资、工信等部门做好政策协同,引导高校院所、企业积极参与试点,对试点工作涉及的信息核查、评估定价、交易保障给予支持、指导与协调。

(二)工作衔接。对参与试点工作,发布开放许可声明的专利,支持其提交法定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做好试点工作与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后,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方便、快捷地给予审查公告。

(三)绩效奖补。发掘遴选试点工作典型经验或优秀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开放许可专利实施效益显著的专利权人和专利,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陕西省专利奖。对在信息发布主平台公开发布且实际达成专利开放许可的专利,每件最高奖补1万元,同一专利权人最高奖补50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实施。各市(区)局加强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试点工作的宣传,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试点工作,指导本地企业主动利用专利开放许可信息依法获取所需专利技术。坚决防止和打击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套取补助行为。

(二)加强组织宣传。加强组织动员,充分调动高校院所、中小企业、运营平台等的积极性。以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组织许可双方供需对接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强对开放许可相关知识的宣讲解读。

(三)做好成效总结。试点工作相关单位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以工作简报、政务信息、新闻稿、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汇总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

附件:1.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声明表格模板.doc

2.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doc

相关链接:政策解读《陕西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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