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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
[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3-03-30 | 浏览:17335次 ] |
陕知函〔2023〕72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专利申请秩序,强化高价值专利创造导向,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我局决定在陕西省范围内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设施、条件和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无严重失信行为,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申请人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所属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陕西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局审核。申请人所在地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其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于2023年5月15日前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附件2)。 (三)省局复核。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市(区)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汇总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三、激励机制 对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实施以下激励措施: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单位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判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三)在专利优先审查指标上予以倾斜。 四、退出机制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同意进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或有其他违反规范专利申请有关规定的,或申报信息与 事实不符、填报虚假信息的,移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并依法依规处置。 五、管理机制 (一)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人申报信息,重点围绕我省制造业24条、现代农业9条重点产业链相关产业领域,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以及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 (二)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加强对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申请人的指导帮扶。 (三)列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被移出名单的,三年内不得申报精准管理名单。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黄兵 联系电话:029-63916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