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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获市委批准

[ 来源:宝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作者:马斌 | 发布时间:2022-11-03 | 浏览:359次 ]

2022年10月31日,中共宝鸡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2022)第30次),学习了《知识产权强国纲要(2021-2035)》精神,并审定通过了《宝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前,该《方案》已在宝鸡市政府2022年第18次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今年8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公布了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名单,宝鸡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也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地级市。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市委领导多次过问工作部署与推进情况,并就配套试点《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审定试点《方案》前,会议对《知识产权强国纲要(2021-2035)》进行了认真学习。市委书记杨广亭主持会议强调,要求各级一定要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知识产权有关论述和《知识产权强国纲要(2021-2035)》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常议;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以试点为契机,用知识产权为宝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宏阳发言时要求试点工作要在知识产权支持强化宝鸡重点产业链方面发挥作用。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继萍汇报就《方案》起草的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等内容向会议作了汇报。

此次试点《方案》在市委常委会上获得通过,不仅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宝鸡今后一段时期的知识产权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宝鸡市知识产权局(服务中心)将按照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紧盯试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和加强目标管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和运用效益,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注重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尤其要进一步细化分解试点创建重点任务,明确创建计划和工作台账,建立试点创建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督导评价,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创建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宝鸡市知识产权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领导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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