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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填报地理标志使用监管2021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1-12-02 | 浏览:395次 ]


陕知函〔2021〕244号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填报地理标志使用监管

2021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填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1年度报告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1〕1044号)的要求,现就填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1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和内容

填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及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基本信息、年度信息、地理标志保护情况、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情况和标准制定等情况。

二、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相关产业管理单位、产业协会及当地商务、统计部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年度报告表格在省知识产权局官网(snipa.shaanxi.gov.cn)下载中心下载。各市、区专用标志用标企业名单可联系陕西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窗口索取(联系人:郝巍 029-81101903转8012/8013)。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1月21日前完成本辖区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纸质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年度报告模板中的A3项、D7项、F7项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电话上报。

联系人:申鹏

联系电话:029-63916892

电子邮箱:ghxtc123@qq.com

地址: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西安市新城大院 省政府前大楼3-115

附件:2021年度填报监管表格通知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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