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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秦创原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培训班的通知

[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1-11-29 | 浏览:418次 ]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

秦创原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两链融合”发展,增强秦创原落地企业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能力,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过程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价值,聚焦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决定举办“秦创原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二、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21年12月3日 8:30—9:00

2.培训时间:2021年12月3日(周五)

9:00开课,会期1天

3.培训地址:西咸会议中心一层能源金贸厅(西咸新区沣新路3号)

三、培训内容

(一)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营;

(二)专利基础、挖掘、诉讼及案例分析;

(三)专利布局及高质量专利培育。

四、培训对象

秦创原落地企业、秦创原国企创新中心入驻企业、陕西省创新驱动共同体联盟单位、省内部分高校院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人员。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午餐;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

1.所有学员在确认自身身体健康情况下参加培训,不得隐瞒个人病史和高危风险区行程。

2.会议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间隔排队有序进场,主动出示“一码通”和“通信行程卡”并接受测温,持有“绿色码”且体温低于37℃可参会;持“黄色码”和“红色码”不得进入会场。

3.会议期间本人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会务组反映。

4.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培训:(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参会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者;(2)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社区市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参会人员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附件:报名回执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

联系人:相辰 李卓云

电话:029-38066618 029-87332956

箱:173008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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