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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
[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1-09-06 | 浏览:480次 ] |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启动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以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为更好发挥中国专利奖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激励我省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积极投身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 号),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中国专利奖我省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一)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 12 月 31 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专利权人是国 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 4 项;集团公司及其 子公司参评项目不超过 10 项。
三、参评方式及报名分配
1. 省级有关部门各推荐不超过 5 项。 2. 设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推荐不超过 5 项(不含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的直接申报指标)。 3. 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各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专利项目不超过 2 项。 (二)两院院士推荐项目,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推荐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项目,直接报省知识产权局,由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后统一汇总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参评(不占我省推荐名额): 1.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 1 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每届仅限推荐一次。 2. 副省级城市可推荐不超过 6 项(4 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2 项外观设计专利)。 3.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可各推荐不超过 2 项。 4. 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 2 个项目参评,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 1 个项目参评。 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筛选,按中国专利奖在我省推荐分配名额,确定我省参评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1.院士推荐 (1) 院士推荐意见书 2 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院士推荐意见书》) ; (2) 项目资料(纸件)一式 2 份(及内容一致的电子件) 。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 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大小不超过 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 U 盘存储。2.单位推荐 (1) 推荐函 2 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2) 项目资料(纸件)一式 2 份(及内容一致的电子件) 。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 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大小不超过 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 申报单位另行撰写项目简介(300 字以内,包括技术创新点、解决的关健问题、应用领域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获奖情况等),不与上述资料装订。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 U 盘存储。3.示范高校、示范单位自荐 自荐项目资料要求与推荐项目资料相同,自荐书参照推荐书格式。 (二)表格下载中国专利奖评选所涉及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 号)及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 年修订版)》《院士推荐意见书》等表格,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题专栏”“中国专利奖” 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按要求规范填写。 请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中国专利奖的宣传动员及组织申报工作, 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做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的申报, 积极挖掘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 各申报单位可在省内推荐渠道之外,积极争取院士推荐、国家部委推荐、全国行业协会推荐等渠道,做大我省单位参评项目总量。 申报材料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报至省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
联系人:马淑阳 电 话:029-63916862 地 址:西安新城大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邮 编:710006
附件:推荐项目表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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