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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陕西省向国外申请专利支持项目的通知 |
[ 来源: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5-14 | 浏览:610次 ]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西咸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三个经济”发展,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国际专利布局,保护自主创新成果,拟开展我省向国外申请专利支持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是由我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向外国专利审查机构提出,已正式获得授权的专利,授权日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申报时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并无权利纠纷等问题。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申报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对提交的专利项目进行法律状态检索和审核。 申报单位应对每一个申报专利项目提交下列材料: (一)《向国外申请专利支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以其法定代表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还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向国外专利申请有多个申请人并商定由其中一个符合申报资格的单位进行申报的,应提交共同申请人同意其作为申报单位的声明。 (三)获得授权证明材料 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的复印件。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应同时提交PCT申请的国际公布文本首页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5月24日之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提交至我局公共服务处(省政府办公大楼三楼东3-031 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艾娜 电 话:029-63916865 邮 箱:snipog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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