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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
[ 来源:陕西知识产权局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19-05-06 | 浏览:548次 ] |
陕知发〔2019〕14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近日启动。为推动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中国专利奖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激励全省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积极投身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要求,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我省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申报中国专利奖评选的专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含)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曾获得陕西省专利奖一等奖但未曾参评过中国专利奖的可优先申报。 我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按中国专利奖推荐分配名额,确定我省参评中国专利奖项目。重点推荐专利质量高,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已实现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 三、申报数量 申报中国专利奖的项目由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荐: (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推荐不超过5项。 (二)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推荐不超过5项。 以上单位将所推荐的项目名单函送省知识产权局。 相关园区、示范企业、院士推荐项目,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办理。 (三)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杨凌示范区、西安高新区、宝鸡高新区)各推荐不超过3项。推荐名单抄送所在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占用所在市推荐名额。 (四)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直接报省知识产权局,不占用所在市推荐名额。 (五)我省院士推荐项目总数1项。申报项目须院士两人共同推荐。直接报省知识产权局,不参加省内筛选,原则以收到申报材料先后为准。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件和纸件: 1.项目资料(电子件)1份。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电子件以或邮件光盘报送,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2.项目资料(纸件)一式2份(包含内容同电子件)。 3.院士推荐项目除以上资料外,需附院士推荐意见书2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院士推荐意见书》)。 (二)表格下载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所涉及的《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院士推荐意见书》等表格,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题专栏”“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按要求规范填写。 五、工作要求 请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做好中国专利奖的宣传动员及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做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的申报,积极挖掘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至省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淑阳 姚凯学 电 话:029-63916862,63916860 邮 箱:SXZLGLC @126.com 地 址:西安新城大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邮 编:710006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 |